周口市检察机关
2021年第二季度落实“三个规定”等
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工作情况通报
2021年以来,周口市检察机关严格贯彻中央及省委、市委、最高检、省院关于“三个规定”各项工作指示精神,认真组织开展第一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,坚持把整治违反防止干预司法“三个规定”顽瘴痼疾作为重要政治任务,突出问题导向,坚持严实标准,创新载体抓手,兑现宽严政策,努力抓好“三个规定”落实;持续加大宣传力度,积极开展“三个规定”大宣讲活动,广泛凝聚共识,推动形成良好社会氛围。
为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,现将周口市检察机关第二季度落实“三个规定”情况予以公布:2021年第二季度,全市检察机关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、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467件,其中,反映情况、过问了解的448件,占95.93%,干预、插手检察办案或不当接触的19件,占4.07%。全市两级检察机关无“零报告”单位。
下一步,我们将继续坚持“逢问必录”,常态长效抓好“三个规定”落实,进一步严格办案纪律,规范司法行为,促进司法公正,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