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案促改“问题整改阶段”工作提示
市院机关各部门:
按照《全省检察机关以案促改工作方案》安排,以案促改工作问题整改阶段7月21日至8月20日结束,工作具体安排如下:
第一周(7月21日至7月24日):充分准备,结合案例撰写心得体会,区分层次修改撰写材料(干警重点对照“六查”,四级高级检察官以上领导干部重点对照“十查”和“六查”);第二周(7月27日至7月31日):认真发言,查摆剖析。要对照案例,对照党章党纪党规,自觉把自己摆进去、把思想摆进去、把工作摆进去,举一反三,按要求对照查摆个人存在的突出问题。本周市院将召开教育警示大会,筛选心得体会深刻的代表大会发言,党组书记、检察长王宫武同志上党课;第三周(8月3日至8月7日):梳理问题,建立台账。梳理本部门干警查摆的问题,按照理论学习、遵守纪律、“一岗双责”、履职尽责、廉洁执法、司法规范等方面逐项深挖根源,列出清单。市院将组织干警参观市院警示教育基地;第四周(8月10日至8月14日):制定方案,挂账整改。区分不同层次,制定整改方案,明确整改责任领导、责任人、完成期限,实行挂账督办、跟踪整改,确保条条有整改、件件有着落;第五周(8月17日至8月20日):专项整治,立行立改。坚持分类施策,针对个性问题,做到边查边改、立行立改;针对共性问题,开展专项整治、注重全员参与。查摆问题和整改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公开,接受干警监督。
市院以案促改领导小组办公室(代章)
2020年7月27日